下个月开征36%消费税,电子烟按下慢进键。
10月25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,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,明确电子烟实行从价计征。生产(进口)环节税率为36%,批发环节税率为11%,11月1日起执行。
10月26日,电子烟行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,行业其实已经做好了开征消费税的准备。这次“靴子落地”,在消费税征收标准方面符合预期。控烟专家表示,征收电子烟消费税将对控烟起到一定作用,但对控烟效果持谨慎乐观态度。
电子烟消费税,生产(进口)征收36%,批发征收11%。
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们吸食的电子传输系统,包括烟弹、烟具以及与烟弹、烟具结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。
与传统香烟相比,虽然很多人认为电子烟的危害相对较小,但并不是对健康无害。
根据财政部、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,电子烟将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,在烟草税的税目下增加一个电子烟的子目。记者看到,电子烟的税率在生产(进口)环节为36%,批发环节为11%。
根据公告,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(中国)生产(进口)和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。电子烟生产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,并经许可取得或者使用他人电子烟注册商标的企业。电子烟代加工生产的,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。电子烟批发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,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。电子烟进口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。
操作员:
对于开征消费税,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。
10月26日,在北京昌平经营一家电子烟专卖店的霍先生告诉记者,他在这里经营电子烟已经4年多了。他一直担心电子烟将于10月25日征税的消息。早些年,生意最红火的时候,霍先生一天能卖出20多支电子烟。“现在一天卖一两个,有时候连一个都卖不出去。”
谈及原因,霍老师分析,电子烟刚出现的时候市场几乎是空白。现在市场差不多饱和了,竞争对手多了,生意自然不怎么好。“现在销售的主要部分是烟雾弹,属于消耗品,所以总会有市场。”
记者从一位电子烟经营者处了解到,很多人对电子烟征税都有心理准备。2018年8月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《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通知》;2019年11月,两部门再次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的通知》;2021年11月10日,国务院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中华人民共和国)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,明确电子烟归烟草专卖局管理,并将电子烟界定为烟草新品;随着今年5月1日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的实施,大家已经感觉到电子烟身上的“紧箍咒”越来越紧了。
价格趋势:
征税后,成本可能会上升。
10月26日,北京三里屯一家电子烟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他们店里目前的电子烟价格是278元,一盒3支。总价99元,而且因为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,没有过去流行的果味烟,只有烟香。“一支烟相当于两包半传统香烟。”
对于价格走势,工作人员表示不好判断。“目前价格没变,但如果开始征税,估计成本还是会涨,所以我也在考虑要不要多买点货。”
专家意见
征收标准有利于电子烟行业的合理发展。
10月26日,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告诉记者,征收标准的发布有利于电子烟的合理发展。但控烟不仅仅是收税的一种方式,所以他对电子烟的发展能否通过税收来控制持谨慎乐观的态度。
“电子烟是中国近十年发展起来的新事物。此前标准化和控烟措施不统一,也造成了一些乱象。但经过近几年的一系列措施,电子烟的监管力度有所加强。”张建枢表示,明确征收标准也是控制电子烟的有效途径,但还是要通过宣传等手段,减少电子烟的接触和吸食,尤其是在青少年中。
张建枢告诉记者,控烟是一项系统的工作。同时,不能用双重标准对待电子烟和传统烟。“比如电子烟,现在禁止销售水果味的烟弹,但是我们看到很多传统香烟里面都有爆珠,实际上是让香烟有味道,容易吸引人吸。”
10月26日,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消费税的出台其实符合预期,对行业来说是个好消息。而且消费税的范围只针对在国内销售的产品,征税对象是生产企业或者品牌企业。征税的具体产品是指烟具和香烟的成品。烟碱、烟油等原料及配套产品不需要该政策涉及的消费税,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免征该政策涉及的消费税,享受原13%的退税政策。
记者注意到,在这份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中,保留了电子烟出口退税政策,称“纳税人出口电子烟实行出口退(免)税政策。将电子烟加入边境贸易进口商品免税清单,按规定征税。”
10月26日,电子烟行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,行业其实已经做好了开征消费税的准备。这次“靴子落地”,在消费税征收标准方面符合预期。控烟专家表示,征收电子烟消费税将对控烟起到一定作用,但对控烟效果持谨慎乐观态度。
电子烟消费税,生产(进口)征收36%,批发征收11%。
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们吸食的电子传输系统,包括烟弹、烟具以及与烟弹、烟具结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。
与传统香烟相比,虽然很多人认为电子烟的危害相对较小,但并不是对健康无害。
根据财政部、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,电子烟将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,在烟草税的税目下增加一个电子烟的子目。记者看到,电子烟的税率在生产(进口)环节为36%,批发环节为11%。
根据公告,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(中国)生产(进口)和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。电子烟生产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,并经许可取得或者使用他人电子烟注册商标的企业。电子烟代加工生产的,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。电子烟批发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,从事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。电子烟进口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。
操作员:
对于开征消费税,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。
10月26日,在北京昌平经营一家电子烟专卖店的霍先生告诉记者,他在这里经营电子烟已经4年多了。他一直担心电子烟将于10月25日征税的消息。早些年,生意最红火的时候,霍先生一天能卖出20多支电子烟。“现在一天卖一两个,有时候连一个都卖不出去。”
谈及原因,霍老师分析,电子烟刚出现的时候市场几乎是空白。现在市场差不多饱和了,竞争对手多了,生意自然不怎么好。“现在销售的主要部分是烟雾弹,属于消耗品,所以总会有市场。”
记者从一位电子烟经营者处了解到,很多人对电子烟征税都有心理准备。2018年8月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《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通知》;2019年11月,两部门再次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的通知》;2021年11月10日,国务院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中华人民共和国)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,明确电子烟归烟草专卖局管理,并将电子烟界定为烟草新品;随着今年5月1日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的实施,大家已经感觉到电子烟身上的“紧箍咒”越来越紧了。
价格趋势:
征税后,成本可能会上升。
10月26日,北京三里屯一家电子烟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他们店里目前的电子烟价格是278元,一盒3支。总价99元,而且因为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,没有过去流行的果味烟,只有烟香。“一支烟相当于两包半传统香烟。”
对于价格走势,工作人员表示不好判断。“目前价格没变,但如果开始征税,估计成本还是会涨,所以我也在考虑要不要多买点货。”
专家意见
征收标准有利于电子烟行业的合理发展。
10月26日,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告诉记者,征收标准的发布有利于电子烟的合理发展。但控烟不仅仅是收税的一种方式,所以他对电子烟的发展能否通过税收来控制持谨慎乐观的态度。
“电子烟是中国近十年发展起来的新事物。此前标准化和控烟措施不统一,也造成了一些乱象。但经过近几年的一系列措施,电子烟的监管力度有所加强。”张建枢表示,明确征收标准也是控制电子烟的有效途径,但还是要通过宣传等手段,减少电子烟的接触和吸食,尤其是在青少年中。
张建枢告诉记者,控烟是一项系统的工作。同时,不能用双重标准对待电子烟和传统烟。“比如电子烟,现在禁止销售水果味的烟弹,但是我们看到很多传统香烟里面都有爆珠,实际上是让香烟有味道,容易吸引人吸。”
10月26日,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消费税的出台其实符合预期,对行业来说是个好消息。而且消费税的范围只针对在国内销售的产品,征税对象是生产企业或者品牌企业。征税的具体产品是指烟具和香烟的成品。烟碱、烟油等原料及配套产品不需要该政策涉及的消费税,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免征该政策涉及的消费税,享受原13%的退税政策。
记者注意到,在这份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中,保留了电子烟出口退税政策,称“纳税人出口电子烟实行出口退(免)税政策。将电子烟加入边境贸易进口商品免税清单,按规定征税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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